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的通知
根据根据教育部《对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9号)、中山大学《对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7号)的要求,我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招考方案继续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复试环节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实施。现将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材料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包含从小学起至今的教育背景、高等教育阶段科研经历);
(3)招生简章规定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1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详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以及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7)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毕业考成果、成绩等相关材料;
(8)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9)其他选择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导师意向函等。
2.上述材料,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扫描整合为一个笔顿贵文件,于3月17日18:00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锄诲办辩测箩蝉蔼尘补颈濒.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原件由考生留存,待正式录取后提交原件进行检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材料至我院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考生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院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后综合评议,按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5.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和报考单位官网最新消息,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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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口腔医学院
2021年03月10日